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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0:32 点击次数:[]



一、培养目标

加强工会组织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在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从事工会工作的公职人员。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劳动关系研究院拟招收“劳动关系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5名。

三、学习及就业方式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硕士学位。

4.考生须为从事工会工作的公职人员。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六、资格审查

凡报考劳动关系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先由吉林省总工会进行资格初审,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院进行复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

报考2023年劳动关系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2023年5月4日至5月8日之间向吉林省总工会提供审查材料。

(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

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报送资格审查材料,导致不能成功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生自材料寄出(或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或报名截止日前一日未接到省总工会通知,应及时与联系人联系。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6.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7.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9.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工会组织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证明中需有盖章部门联系方式,便于与所在单位核实情况,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资料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256号吉林省工会干部学校

联系人:郄迪弘

联系电话:18686671444

电子邮箱:731502040@qq.com

七、网上报名、缴费

报考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请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5日。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所有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八、报考类别

“劳动关系博士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单位、被录取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九、考核方式

吉林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该专项计划由劳动关系研究院组织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十、录取

按照“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十一、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院

联系人:刘柏桥

联系电话:0431-8516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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